酒驾和醉驾怎么处理,醉驾逃逸怎么判刑

2024-10-17 0
虽然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不听的人不在少数,还喝酒开车。正是因为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了很多可以避免的交通事故。因此,新的交通法规增加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那么,酒驾130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让我们和一起了解更多关于酒后驾车的知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5000元罚款,加12分,拘留15天以下,5年内不再领驾驶证。
醉酒驾驶:
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重新取得驾驶证,判决后拘役,并处罚金;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判决后,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六个月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制止直至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制止直至醉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和操作机动车。
饮酒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知识关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酒后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了保证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治酒后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和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第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和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检查的
4.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被判处罚金时,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的态度,确定与主刑相当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应当对检查被查获的呼吸的酒精含量和抽取血样的过程进行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摄照片、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查鉴定意见是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采血前逃逸的,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可以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抽血前再次饮酒,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视为醉酒。
七、对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和审判。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予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能提出担保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逮捕。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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