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厘清合同法总论中的重大疑难实务问题,助推市场经济的发展,为合同法相关交易和纠纷处理贡献智识,2024年7月16日下午,合同法总论中重大疑难实务问题学术研讨会暨《合同法总论》新书发布会在盈科北京总部圆满举办。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法学院、盈科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现场邀请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建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鸿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雷,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龙俊等知名高校的众多法学学者以及实务界资深法总和律师,就合同法总论相关问题进行精彩的主题研讨和交流。现场100余位来宾参与互动,近1.5万人通过各类线上平台观看直播。盈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刘建伟担任本次会议主持人。
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盈科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 李华
会议伊始,盈科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盈科全国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李华发表致辞。李华主任热烈欢迎并衷心感谢莅临现场和线上的专家学者、企业高管及律师同仁。她提到,非常感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多年来对盈科的支持和帮助。其中清华大学与盈科合作的世界法治论坛已成功举办六届,持续向世界传播中国的法治声音,让世界越来越了解中国。中国人民大学和盈科合作项目涵盖立法研究、教育培训、涉外人才培养,特别是盈科资助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知识产权暑期培训班进一步助力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提出的“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为盈科打造“3个100”、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生动实践提供了理论支持。李华主任特别祝贺本次学术研讨会暨《合同法总论》新书发布会圆满成功,《合同法总论》(三卷本)是崔建远教授近四十年合同法研究的集大成之作,也是合同法总论研究的最新代表成果。这部著作探究了合同法律实务中的疑难问题,通过案例+规范+学理的分析结构,解决法律条文中、书本中、论文中没有答案的问题,处处闪烁着崔建远教授个人独到观点的思辨之光,期待线上和现场嘉宾同仁都有所收获。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政法分社社长 郭 虹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政法分社社长郭虹编审作为出版方代表,对崔建远教授新代表作《合同法总论》(三卷本)的出版致以衷心祝贺。她指出,二十多年来,崔建远教授与人大出版社合作出版了多部有影响力的重要作品,多部获国家级奖项。比如《债权:借鉴与发展》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中国民法典释评·物权编》获第五届中国出版政府奖;《合同解释论》获教育部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物权法》获首届国家优秀教材奖。崔建远教授新书秉持他一贯学术研究的风格,求真务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合同法理论与相关司法实践,破解理论与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该书上中下三卷共 240 万字,从写作上卷到整套书出版约20年,凝聚无数心血智慧,是国内少见的理论深度与体系化研究均非常卓越的作品。郭虹社长表示,见证了崔建远教授严谨治学和坚韧心志,对此深表敬意。最后,她热烈祝贺这部代表性作品的出版,祝愿崔建远教授学术之树常青,期待更多佳作。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龙 俊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龙俊首先对崔建远老师新书的发布表示祝贺。他表示,崔建远老师多年以来一直秉持勤奋专注的治学风范,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思想体系。崔老师的著作具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理论与实务相结合,二是国际视野与本土智慧相结合。整套书包含精深的理论和生动的案例,用平实的语言呈现给读者。龙老师还提到,崔老师的很多学术观点不仅影响了民法典的立法,也在相关司法解释的定稿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而这套书必将对今后的学术交流及实务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最后,龙俊老师特别感谢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战略合作伙伴盈科律师事务所对这一重要事业的巨大的支持。
新书发布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崔建远
《合同法总论》(三卷本)是一部体系化梳理合同法总论的集大成之作。崔建远教授凭借其任教、研究及参与立法草案研讨的丰富经验,对合同法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本书从合同的分类、订立、履行到违约责任等关键环节,提供了全面而详尽的解析与指导,展现了崔建远教授在合同法总论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在每个章节中,崔建远教授不仅系统地阐述了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还创新性地增设了“探讨”、“拓展”、“思考”、“反思”、“辨析”以及“以案说法”等多个栏目,满足了不同层次读者的需求,使读者能从多角度深入理解和学习《民法典·合同编》,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了新的见解和思考。《合同法总论》作为学术研究与法律实务之间的桥梁,以其权威性、实用性和指导性,获得了法律界同仁的广泛赞誉。该书不仅丰富了我国法学理论体系,更为法律实务操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主题研讨环节
主题研讨一:《合同法总论》对合同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贡献
合同法总论对合同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贡献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建远担任主题发言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雷担任评议人参与研讨。
崔建远老师首先介绍,《合同法总论》这本书是对合同法总论的体系化总结之作,既包含通说,也包含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的对策性分析。接着,崔老师以生动的案例为引,分别从印章印文和法人行为及代理行为的关系、合同加速到期、对赌协议中的形成权等,分析了和实务联系密切的合同法总论中的理论难题,并结合实务中的需求,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
王雷老师从合同解释论、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关系、举证责任这三个方面展开了研讨。王老师以肖像权人提供格式条款为例,探讨了不同合同解释方法对案件裁判方向的影响,还结合实践中的生动案例,论证商事合同的本质特征。接着,王老师与崔老师重点讨论了程序法中举证责任规则与实体法权利义务责任规定的衔接整合问题,并总结崔老师《合同法总论》中的方法论思想,指出《合同法总论》对建构合同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具有重要贡献。
主题研讨二:关于合同订立的相关问题
关于合同订立的相关问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建远担任主题发言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谢鸿飞,盈科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郭蔚担任评议人参与研讨。
崔建远老师首先进行主题发言,他主要合同成立的要件入手,分别从合意达成一致、合同标的的具体化、冒名订立合同几个角度,详尽地梳理讨论合同订立的中细节问题理论难点。并以和实务联系密切的借名买房为例,从物权归属、代理行为以及附条件成立的合同等几个方面,阐述了合同订立相关的理论难题和实践痛点。
接着,谢鸿飞老师围绕合同订立这一主题,重点从非标准化商品未标价即订立合同、法定代表人越权所订合同之效力问题,以及合同成立除要约和承诺之外的其他形式这三个方面等其他实务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研讨。
郭蔚律师围绕合同订立问题展开了论述,并以实务中民间借贷案为例,针对法定代表人仅盖章不签字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成立等实践难题进行了讨论。
主题研讨三: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
关于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建远担任主题发言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龙俊,盈科全国银行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艺霖担任评议人参与研讨。
崔建远老师首先进行主题发言,他主要从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情景展开论述,重点阐述了情势变更时间点和合同解除时间点的关联、特别轻微的违约行为是否能够触发约定解除权、点明因违约而解除合同是违约责任而不是解除合同的责任。
龙俊老师针对解除与其他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区分、未生效合同的解除、法定解除权的除斥区间、特殊情况下解除权是否可以附条件、合同僵局等问题,展开了评议和论述。
王艺霖律师提及,民法典合同编是在合同法的基础上编纂而成,而合同法解除的章节,专家建议稿就是崔老师起草的。崔老师的新著《合同法总论》作为合同法领域的最新代表成果,既有对合同法总论的体系化总结,亦充分关注了合同法律实务,就像是崔老师说的,不是一次既往经验的简单综述,而是对合同法领域的知识体系的再探讨、再发展。
主题研讨四: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
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由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建远担任主题发言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姚辉,盈科中国区监事会副主任吴铁军担任评议人参与研讨。
崔建远老师首先进行主题发言,他主要从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第三人原因所致违约行为展开了研讨。并重点区分了代理人和真正第三人所致违约的不同。
姚辉老师围绕违约责任这个主题,从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商事案件中合同加速到期与迟延履行的关系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姚老师首先阐述了程序法对学术研究和实务的重要性,接着立足于现有规范,强调了处理违约相关实务案件时,正确选择请求权基础及归责路径的关键性。
吴铁军律师从违约金调整的正当性基础、酌减和酌增的规则、赔偿金与违约金能否一并主张和举证责任的问题,对违约金调整的规则进行了讨论。
总结发言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龙 俊
在本次会议结束之际,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长聘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龙俊做总结发言。龙俊教授首先对崔建远老师的新书发布表示祝贺,并指出崔建远老师有很多学术观点都被民法典以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所吸收,其数量和涉及的内容远超崔老师自身所说,而新书《合同法总论》(三卷本)集合了崔老师二十年研究心血,是合同法总论研究的最新代表成果。最后龙俊教授祝福崔建远老师学术之树长青。
新书签售
《合同法总论》(三卷本)凝聚了崔建远老师二十余年研究智慧,是合同法总论的经典之作。案例、规范、学术理论结合的写作方式,既能让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同仁均能学有所获,亦能适应各阶段读者的学习需求。本次会议通过汇集专家学者和实务界资深法总及律师,对合同法总论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了探讨,是全面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的深刻体现,为提升律师服务水平、助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智识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