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请 人】丁先生等7人
【代理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张爱慧
【被申请人】河北省衡水市阜城镇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丁先生是河北省衡水市阜城镇某村的居民,老实本分的丁先生以务农为生,合法拥有数亩土地。2014年,丁先生和部分村民的农田被征收。失去土地等于失去了赖以生存的根基,这让丁先生等村民十分焦急,为了核实该征收的合法性,丁先生数次致电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向接待他的律师了解如何维权。在了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后,丁先生等村民委托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张爱慧,在他们的专业指导下进行维权。
2015年4月31日,以丁先生为代表,7位村民向被申请人阜城县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其以书面方式公开该区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是,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其任何答复,也没有任何延期公开的说明。面对被申请人这种不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圣运律师决定帮助村民们向阜城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追究被申请人的违法责任,维护丁先生等村民的合法权益。
【胜诉结果】
阜城县人民政府对案件进行依法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河北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丁先生等村民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