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走清这6步就说房屋是违建?违法!拆迁户有权提起诉讼!

2024-11-19 0

    “违章建筑”的补偿问题一直都是拆迁户既关心又头疼的问题。面临拆迁时,一些拆迁方经常会在“无证房屋”上“大做文章”。以无证为由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以“拆违”代拆迁,给予拆迁户非常低的补偿。但是,一刀切地将无证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那么,征收拆迁中的那些“违建”到底是不是违法建筑呢?遇到这种情况,拆迁户又应该如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为大家进行详细讲解。


我的房子究竟是不是违法建筑?

    大家都知道违法建筑大概率要依法进行强制拆除,而且不予补偿,但是什么样的房屋才是违法建筑呢?

    一般而言,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用地批准文件,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简单来说,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所以,不管有证无证,都不是定性为违建的关键。


违法建筑是以什么程序来认定和处置的?

    实践中,有的拆迁方会直接和拆迁户说,你这是违法建筑,按政策没有补偿或者是只有很低的补偿。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恐慌,违建认定和拆除都有严格的规定,拆迁户可通过以下进行判断违建认定是否合法。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调查取证
房屋到底是不是违建,相关部门首先要调查涉及房屋的所有人情况,形成的询问笔录,所有人应注意查看,之后再签字。

同样地,有关部门也会要求所有人在《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调查笔录》等笔录上签字,这些都涉及自身利益,一定要在确认内容后方可签字。

第二步:违建认定
在调查之后,就会进入决定程序。一般分为以下几步: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执法部门将房屋认定为“违建”前,一定要书面告知拆迁户认定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拆迁户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2、听证。在作出决定前,拆迁户要求听证的,执法部门要组织听证,由非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拆迁户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

第三步:作出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或者决定
如果执法机关将房屋认定为“违建”,就要进入强拆程序。

强拆之前,执法机关要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拆迁户要注意,一定要积极应对处罚,及时聘请律师或者专业人士助力维权。针对这一查处违建的核心文书,当事人可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寻求有效救济。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之规定,在复议或者诉讼期间行政机关无权直接拆除涉案房屋。这也是遭遇“以拆违促拆迁”情形时最为重要的应对方式。

第四步:作出书面催告
《决定书》送到后,拆迁户还有一段时间自行拆除房屋,如果拆迁户在期限内没有履行,执法部门也不能立即实施强拆,应当先催告拆迁户自己履行义务。此时,拆迁户还可以就自己不履行义务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五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
在催告之后,拆迁户还不履行义务,执法部门就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书面告知拆迁户。《强制执行决定书》中要告知拆迁户可以通过诉讼或复议方式进行维权,并列明途径和期限。

第六步:发布强制拆除公告
在实施强拆前行政机关需发出公告,最后一次敦促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仍未配合的,有强制执行权的部门应当先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由县级以上政府责成后,方可实施强制拆除;乡、镇政府可以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自行决定组织实施强拆。无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则不能自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需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王有银律师提醒,执法部门违反以上任一程序,都是违法强拆。另外,即便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强拆后也是可以获取一些赔偿的,在整个流程中,拆迁户都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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