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高法:尽快出台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司法解释,未来将获得更多补偿!

2024-11-21 0

【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争取尽快出台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司法解释,明晰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长于泓9日表示。最高法表示,此举将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
 
       当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法院征收拆迁类典型案例。本次选取的8个案例中,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法院判决依法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有4件,判令给付行政管理相对人款项1件。
 
争取尽快出台司法解释
       最高法行政庭庭长黄永维在发布会上透露,根据相关的调研统计,2015年、2016年、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征收拆迁类诉讼分别约为29000件、31000件及39000件,占当年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的13%、14%和17%左右。
       “这组数据说明,征收拆迁仍是社会矛盾的集中领域,仍是司法监督的重点领域。”黄永维说。
       圣运律师了解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是典型的多主体、多阶段、多环节、多个行政行为的复合程序,包括征收前阶段、报批阶段和批准后实施阶段,涉及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及征收补偿协议的履行等问题。
       最高法行政庭审判长于泓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争取尽快出台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司法解释,明晰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统一裁判尺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
 
目前我国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需要统一裁判尺度 
       无论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都不能直接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标准。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并不均衡,房地产价格也是千差万别,不可能制定出一个合理而具体的价格。
       实践中确实存在规定到多少钱一平的情况。具体到每一起房屋拆迁案件,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地方政府的地方性法规,都不可能直接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标准;至于地方政策或者具体拆迁项目的补偿方案,甚至是评估报告,都并不具有直接的强制力,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征收拆迁,补偿问题都应当由双方协商,而不是直接按照哪个所谓的标准 。要坚持一个最根本的原则就是——不能因为征收拆迁而降低被拆迁户原有的生活居住水平。
       这样的现状就造成了不同地区的补偿标准千差万别,虽然国家有统一的原则性规定,但是缺乏统一而详细的裁判标准,使得不少被征收人难以获得较为合理的补偿。
 
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违反承诺应担责
       最高法行政庭副庭长王振宇说,征收拆迁审判实践中要通过对于征收补偿协议的有效司法审查,达到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目的,既要充分发挥行政权的积极性、主动性,又要防止权力滥用。
        他说,法院要依据法律精神和行政目标审查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合意产生的行政协议。对于行政协议无法履行的原因要进行认真审查,对于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违反承诺的,应依法支持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理诉求,判令行政机关承担违约责任。对行政机关确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改变承诺的,要依法判令补偿财产损失。
“关于行政协议,最高人民法院将适时制定专项司法解释予以规范。”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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