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0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余翔律师、纪雨律师为深圳前海兴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法律意见书》顺利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本项目是由余翔律师、纪雨律师主导,尹俊超实习律师协助为深圳前海兴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登记备案事宜提供全程专业化法律服务,包括尽职调查,协助公司完善治理,健全相关内控制度,进行整改,为登记备案出具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深圳前海兴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设立,由同鑫投资有限公司(QFLL)100%控股。主要从事领域为发起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股权投资咨询。余翔律师不仅是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的承办律师,同时也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一职。
目前全国外商独资企业成功完成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企业共计110家其中深圳占17家,总占比0.61%。因此这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能够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审核实为不易,同时也是对余翔律师、纪雨律师专业能力和工作能力的充分认可与肯定。
余翔律师团队专注于新三板/IPO、并购重组、定向增发、股权激励、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等资本市场领域法律服务。目前团队已经为数十家企业新三板挂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不下二十余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同时为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数十家申请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目前全国仅有100余家机构取得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