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与自愿赠与的区别,彩礼和赠与的区别有哪

2025-02-16 6
一般来说,男方结婚给新娘彩礼,不仅是一种习俗,也是一种美好的祝福。彩礼虽然是男方主动给女方的,但和一般的礼物有本质的区别。那么,彩礼和礼物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呼伦贝尔律师协会将为您带来相关问题的解答。一.结婚彩礼与一般赠与的区别是什么
(1)从法律角度来说,送彩礼确实是一种礼物,但这种礼物不是自由转让产权,而是有条件的礼物,只有在礼物所附条件生效时才能实现。实际上,彩礼生效的附加条件是在未来订婚时正式结婚;婚约一旦解除,赠与合同的效力即被破坏,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当然也随之终止,赠与的财产应恢复到婚约前的状态,即返还赠与人。
(2)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即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捐赠财产的所有权一旦转移,无论未来婚姻关系是否实现,捐赠人都无权收回捐赠财产。
二、返还彩礼的条件
(1)男女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支付导致支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但需要注意的是,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在以下情况下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共同居住两年以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不满两年,但有子女的。
(3)收到的彩礼确实已经用于同居。
三、返还彩礼的标准
(1)因支付彩礼原因解除婚约的,可根据过错程度、双方经济情况等因素酌情减少彩礼返还金额。
(2)未婚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支付彩礼一方要求返还彩礼,一般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和彩礼金额结合当地习俗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以及具体返还金额。
四、彩礼是共同财产吗
1.收到的彩礼由一个人接收或购买的,按照中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捐赠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无特别约定。
2.根据最高法院199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如果男女双方不住在一起,他们可以合理地成为分割人。
3.双方婚姻存续时间较短,给彩礼一方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的精神处理。当分割分享财产时,生活有困难的一方将得到适当的倾斜。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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