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不良资产是逆经济周期下较好的投资选择。自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中国的不良资产投资,已经经历了三次浪潮,我们可见的第四次浪潮已经到来。律师事务所历来是不良资产市场中最重要的服务方,道可特“实战不良资产”系列,旨在系统梳理不良资产市场发展及实务,希望不良资产市场参与方长期关注。
本期为大家带来实战不良资产系列七: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概念、类型和意义。
一、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概念和类型
1. 概念
不良资产尽职调查通常是指利用一些途径和手段以及专门的工具对不良资产项目所涉及的债务人及关联方进行的关于涉及资产情况的调查,包括土地、房产、车辆、设备、存货、知识产权、存款、对外投资股权、特殊资质等方面的调查分析工作。
2. 类型
尽职调查从时间上可以分为新包购买前的尽职调查和购买后的尽职调查。新包购买前的尽职调查指投资人投资前对于不良资产包开展的尽职调查,主要目的是确定是否投资不良资产包,一般银行给予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时间极短,持包人的邀约和公开竞拍之间间隔时间一般在一周到一个月之间,此时的尽职调查难度更大,对尽职调查团队的要求更高。新包购买前的尽职调查直接影响对新包的评估、议价,影响投资收益,因此应尽量确保准确性。购买后的资产包尽职调查主要是为了对已购资产包处置而开展的尽职调查,相对于新包尽职调查其尽职调查时间较为充裕,尽职调查要求细致全面,对债务人、关联方和相关资产开展全方位调查,从而实现更加有效处置资产的目的。
二、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重要意义
尽职调查是不良资产业务的核心,其对于不良资产的投资和价值实现有着重要意义。
1. 尽职调查对于投资不良资产的重要意义
在投资机构的角度上,不良资产的尽职调查和分析是投资不良资产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尽职调查与估值是紧密相连的,尽职调查之后才会有相对合理的估值和分析。首先,我们从下面的银行出包流程图来了解购买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所处地位和重要性。
如图所示,银行通常是将多个不良债权打包在一起,按照三户即可承包的原则进行转让。银行通过推荐会或直接将清单提供给潜在的市场投资机构进行转让,而能够参与银行资产转让的受让方须是拥有一级市场牌照的AMC,实践中二级市场会借用AMC的通道参与投标。推介会之后,银行会提供初步的尽职调查材料,带意向投资机构走访现场。投资机构的专业团队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开展尽职调查并对资产进行估值。随后,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公开的招标和竞价,中标的投资机构需要支付保证金,银行会将竞价成功的信息进行公告,公告以后再进行债权的转让和交接。在上述流程中,如何能够高效完成尽职调查并作出估值进行报价,是投资成功的关键所在。其次,我们从下面投资者的内部管理流程图来了解购买前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的地位和重要性。
对于一个成熟的投资机构,不良资产的投资通常会有以下几个环节:项目的开发立项,项目预研究,项目立项会或复议会,经立项会议通过后,投资机构开展尽职调查、评估定价、风险审核。通常来讲,投资机构都会设立投决会,投决会有可能要求项目组做一些补充尽职调查,这些环节均属于风控环节。投资后还会有项目实施和管理。我们从图中可以看到,是否进行投资及如何做出合理定价,风控环节中的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
由此可见,尽职调查对于不良资产行业领域投资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良资产领域是个信息不对称的行业,而且没有统一的定价标准,该属性造就不良资产的投资风险性高,回报率高的特点,成就了如今的投资盛宴。不良资产的行业价值在于寻找利润空间,能够慧眼识珠,在垃圾堆里淘金子,通过尽职调查发现项目的亮点,评估有关风险,初步测算收益率。投资者决定是否购买资产取决于一个详尽准确的尽职调查报告。新包尽职调查的结果直接影响到投资者对于资产包的价格和后期利润空间的判断。
众所周知,损失类的资产价格一般较低,其从银行的评判标准来说的确是品质最差的一类,但也挡不住专业的尽职调查机构“掘地三尺不罢休”地发现其中的价值,几百万买价值几个亿的资产不是痴人说梦,如果分析恰当,则可以获取可观利润。而对于看似风险较低的抵押类不良资产来讲,也并非万无一失,如果因为尽职调查不到位而未发现抵押权存在重复担保或者抵押物存在租赁等情形导致最终无法实现担保物权,也会导致投资失败。
不良资产业务本身处置周期较长、处置难度较大、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同时又有地方政府干预和保护,对于投资者来讲,一个专业的尽职调查团队尤为重要。很多投资者就是因为没有做好投资前项目尽职调查,没有对意向购买的资产包进行深入尽职调查并出具可行性报告,单纯依靠卖方的推荐信息来判断资产包的价值,导致投资以失败告终。
2. 尽职调查对于不良资产处置的重要意义
尽职调查对于投资后不良资产处置的成功率起到决定性作用。不良资产项目的成功处置,无论是实现债权、和解,还是第三人代偿或者是营销成功,第三人购买债权,基本都是因为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或者是错综复杂的信息中抓住了关键问题,即发现并解决关键问题或是完成了某个关键工作。关键工作按照项目管理的理论来讲,也可称为关键节点,即对项目的进展起到关键性作用的可量化的工作。
关键节点一方面是指尽职调查中发现新的承债主体。在一级承债主体无承债能力的情形下,通过发现出资瑕疵、清算注销改制程序违法、破产前的可撤销和无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增加了新的承债主体,增大了债权的实现概率。例如:某项目中,该省级国企的债权时效利益全部丧失,在资产管理公司的价值评估为零的情况下,经调查,其在改制过程中,管理层涉嫌虚构债务、转移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尽职调查一方以此为线索,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积极与债务人协商和解,最终实现回收。
另一方面是通过对承债资产的尽职调查,对一级承债主体即第一层面的借款人、担保人和二级承债主体即第二层面的新承债主体的存款、房产、土地、对外投资股权、交通工具、设备、存货、到期债权、知识产权、尚未支取的收入、信托资产、保险理赔款、保证金、特殊资质和使用权等方面的调查,发现不良资产处置的线索,申请法院执行或者恢复执行。例如:某项目中债权时效已过,债务人经营场所的土地系集体房产,房产系债务人的原法定代表人,债权人想通过债权运作取得土地使用权,然后重建房产。双方一拍即合,债权人购买了债权,顺利取得了土地使用权。此种案例比比皆是,都是因为抓住了项目自身的关键问题,巧妙地实现了债权或者迫使债权人和解或第三人代偿、购买债权。
作者简介
陈杰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
业务领域:不良资产与资本市场、企业商事诉讼与仲裁
手机:13366052290
邮箱:chenjie@dtlawyers.com.cn
李静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北京市道可特律师事务所公司委员会副主任
业务领域:金融、商事诉讼和仲裁、企业并购重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法律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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