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买商品房后未过户未交房房屋被查封可以提执行异

2024-10-21 0
律师解答:可以,只要签了正式买卖合同,是买受人唯一住房且付房款超过50%就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0627日生效)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55日生效)第二十九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
(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
(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律师提醒:如果是买二手房,则不管有没有交清房款,只要没有实际占有房屋又没过户,就无法对抗法院的强制执行。而买一手房,上述两个司法解释都没有要求“合法占有”这个要件,这是因为一手房买卖的买房人可以认定为消费者,对一手房的买家的保护要超过买二手房的买家。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