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当产生了股权继承事宜时,建议尽快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免因时间太长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并非只对财产权的继承;公司章程可自行规定。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此材料系用于证明该部分股权已经成为遗产,继承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该部分财产。
(二)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一方面,应当提供所有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另一方面,死者单位需出具证明材料,证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及父母情况。此份材料系用来证明,被继承人的身份及主体适格性。
(三)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如有)。当继承发生时,可能存在数个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因此,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异地需提交经过公证的声明书,本地应当前往公证处发表声明。
(四)若继承人中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则还需要提供继承权人的死亡证明及合法继承人的情况证明。
如果公司股东为两个以上,则应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即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股权继承有时间限制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进行办理股权继承过程当中,它的一些相关程序是需要公司的股东来进行了解,并且也要召开股东大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