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在2015年前后,刘宇收到当地县政府作出的《征地公告》,得知自己的房屋所在地块列入“XX项目计划”需要征收。由于补偿款较低,刘宇先生一直未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所以才发生了上文中出现的逼迁的事情。
但是寻找法律的途路,走的并不是很顺畅,等刘宇来到了北京找到圣运律师事务所,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但想起当时为什么要选择圣运,刘宇回忆说:“快!”
接受委托后,考虑到将错过维权时效,以及面临强拆的紧迫性。圣运律所王有银主任经过和办案律师讨论,连夜制定了案件的策划方案。和刘先生针对办案策略进行详细沟通后,在24小时内迅速启动的维权程序。
为了核实此次土地被征收的合法性问题,王有银主任和团队办案律师协助刘先生分别向十余个政府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
王有银律师表示,以政府“手中之矛”击破政府“违法行为之盾”是常用的维权策略。作为被征地人或者被拆迁人,其有权利结合个案情形,向有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这个环节对于掌握政府违法证据来说也非常关键。
由于2015年至办案时已三年有余,不少证据和行政违法点早已过诉讼时效。正在团队办案小组逐一审查证据材料进行下一步备用方案时,接到了刘先生的紧急电话——拆迁方趁刘先生和家人被传唤至公安局之时,将他的房子强拆了。
维权局面更加不利,王有银主任虽然有着多年的征地拆迁办案经验,但是对方如此明显的违法行为还是让他有些震惊。于是更加快了维权的脚步。
针对这个紧急案件,在已有团队办案的基础上,王有银律师又加派了一个律师小组,一组办案律师对刘先生进行情绪安抚后,重新对现场强拆证据进行收集,并迅速启动违法强拆查处程序。二组办案律师继续围绕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提起诉讼程序。
经过二组办案律师认真审查发现,原来,刘宇的房屋并不在此次征收项目的范围之内。那么,前期的逼迁,强拆便再没有落脚点。此次的征地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占的违法征地。
于是,律师协助刘先生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程序请求确认此次征收违法。不料,在诉状发出后,当地法院一直以不动产专属管辖为由退回当事人的诉状到县法院。经过办案律师与法官在电话上详细沟通后,终于帮助刘先生成功立案,并进行进一步的程序。
王有银律师表示,由于不少违法点已过诉讼时效,此次确认征地违法的程序是争取协商的关键。但值得一提的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之前,确实是有一些拆迁户面临着逼迁、软暴力甚至强拆的威胁,但是在法治社会,一定要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忍无可忍时做出过激行为,容易让自己落入法网。有任何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圣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