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美国洛克菲勒财团投资的罗斯洛克(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目前正在募集当中,该基金将投资于天津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的商业地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盈科律师事务所为该基金的设立、募集及运作提供法律服务。
洛克菲勒财团是美国十大财团之一,久负盛名。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美国罗斯洛克公司于2010年10月27日在天津与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金融区的运营商--天津新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签署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罗斯洛克公司将与天津新金融投资公司共同发起50亿人民币规模的股权投资基金,从事商业地产开发,兴建于家堡金融区的标志性建筑--于家堡罗斯洛克金融中心,设立史蒂文-洛克菲勒二世金融研究院和金融家俱乐部,并投资建设于家堡金融区的基础设施项目。2011年8月8日,罗斯洛克公司与新金融公司合资成立的罗斯洛克(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开业,负责基金的募集和运作。该公司将采用人民币和美元平行基金的形式,首期募集资金将在年底前结束,预计募资约50亿元人民币;接下来还将募集第二、三期基金,整体募资约20亿美元。
于家堡金融区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核心地带。作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区占地3.86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950万平方米,规划120个项目,拟分四期建设,预计十年基本建成。届时,这里将成为中国领先、国际一流、功能完善、服务健全的金融改革创新基地。
盈科律师事务所作为罗斯洛克(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顾问,为该基金的设立、募集及运作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包括起草为有限合伙设立和运作所需要的有限合伙协议、招募说明书、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审核委托管理协议等法律文件,提供法律咨询、就私募股权基金的前沿法律问题等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和研究、协助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程序和备案程序等,盈科律师的工作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盈科律师事务所也将为项目的下一步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责任编辑:康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