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违约赔偿标准,处理房屋买卖违约的依

2024-11-19 0
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会有相应的纠纷,要用正确的方法解决,否则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如果出现违约该怎么办?下面,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河南的律师将回答读者的相关知识,一、处理房屋买卖违约的依据有哪些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由要求减少违约金的,应当按照造成损失的30%适当减少违约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由原告举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造成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后履行债务。
二、处理房屋买卖违约的注意事项
1.房屋买卖中取得违约证据的材料有哪些
一、房屋所在地详细地址、产权证、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协议时中间人或在场人等证明材料,或公证文件。
二、房屋买卖协议条款不明确(或不完整)的,还应提供双方约定的定金、价格、交付时间、交付方式等证据。
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共有房屋的书面证据,优先权人放弃优先权的证据。
四、买受人入住所购房屋的时间、产权过户手续、房屋修缮及结构变更证明。
2.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约定滞纳金,主要是在合同义务迟延时,由违约方支付;另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当一方因违约而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但有时由于合同文本不严谨或对法律的无知,很多人会混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一方轻微违约时,守约方希望要求20%或更高的违约金,但实际上无法获得法律支持。只有当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终止时,才会承担这部分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的,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房屋销售违约金的范围
(一)确定赔偿的目的是把受害人置于与正常履行合同相同的金钱范围内;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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