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投诉书
原告:***,女,汉族,**年**月**出生,住所***。
原告:***,女,汉族,年**月**出生,住所***。
原告:***,女,***,出生于**年**月,住所:***。
法定代表人:***
原告:***,男,出生于**年**月,汉族,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告:***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第三人称:***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承担保险责任,并向本案第三人支付保险费***元及利息***元。
2。所有案件受理费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原因
***年***月**,借款人杨某向寿光合作银行吉泰支行借款人民币***元。为保证银行贷款安全,山东寿光合作银行吉泰支行在办理贷款时,要求杨某与被告人签订“安代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为寿光合作银行吉泰支行,保险金额为100万元。 amount为贷款金额,人民币***元。
年***月**,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身故。我们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理赔。被告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不符合理赔条件为由拒绝赔付,但未提供充分证据和理由。我们认为被告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据此,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贵公司支付保险费***元及利息***。本案第三人,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最诚挚的问候
***人民法院
指定人士:***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