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程先生
【委托律师】: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主任及其团队主办律师
【被告】:黔南州人民政府
【案情简述】:
程先生系贵州省都匀市匀东镇附城村六组的村民,其合法拥有该村集体土地中承包地的使用权。程先生上述承包地现因某项目而面临征收,但拆迁方所提供的补偿过低,双方一直未达成安置补偿协议。但是匀东镇政府受黔南州人民政府的委托却于2015年7月17日组织人员强行挖毁了程先生的晒坝和通往外界的唯一道路,严重影响了程先生的出现安全。由于程先生在法律知识方面的匮乏,遂委托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进行维权。在圣运律师的指导下,程先生直接向贵州省黔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强制挖毁原告晒坝、道路的行政行为违法。
【胜诉结果】:
贵州省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黔南州人民政府于2015年7月17日对原告程先生户使用的晒坝和道路的土地所实施的强制征收行为违法。
贵州省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经过开庭审理,判决如下:确认被告黔南州人民政府于2015年7月17日对原告程先生户使用的晒坝和道路的土地所实施的强制征收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