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陈某商铺案胜诉某区政府

2024-11-24 0

  案情概要

  陈某在商丘市区胜利路与健康路交叉口东北角拥有合法房屋,用于经营金银首饰。为了促进郑徐客专高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2014年7月4日,区政府作出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陈某的房屋位于被征收范围之内。在未与陈某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区人民政府在2015年11月20日组织有关人员将陈某房屋予以拆除,给陈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陈某无奈之下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在了解了案件情况之后,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了任战敏王咸刚律师代理此案。

  办案风采

  冠领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到涉案房屋所在地实地调查,收集案件证据,了解详细情况之后制定了相应的策略。

  首先向区人民政府发出了律师函,申明了委托人陈某的立场并且强烈谴责了梁园区政府的违法行政行为。由于委托人陈某提供的信息不够详细,冠领律师团队主动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以便获得与征地决定、拆迁依据等方面的具体信息,从中找出支撑陈某请求的依据。

  根据现有的证据材料,冠领律师团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政府的征收决定,但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不过,冠领律师团队早已做了另一手准备,随即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区人民政府的拆迁行为违法。

  该拆迁行为缺乏必要的程序,Z终法院确认区政府的拆迁违法。在获得了确认违法的判决之后,冠领律师指导陈某向区政府申请行政赔偿,但是,政府对该判决置之不理,所以冠领律师团队再次拟定起诉状,向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行政赔偿。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历经三次诉讼,本案Z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Z终法院判决梁园区人民政府赔偿陈某812849元。

  案件意义

  从这个案件中,我们可以直接感受在行政领域维权之艰难。即使生效的确认违法判决书在手,白纸黑字地指出了行政机关的错误行为,行政机关仍可能会百般狡辩拒绝赔偿。面对行政机关的强硬态度,我们应当不畏强权,积极主动地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督促行政机关为自己的错误行政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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