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无知犯错,因一时冲动抢对方100块钱,被警察当场抓获入狱,事件发生后家人聘请
北京律师事务所知名刑辨律师,将盗窃罪判为缓刑。谁知出狱后不知悔改,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劫,再次被抓,他就是屡教不改的犯罪少年王小(化名)。
【案情简介】
王小儿时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父母都在北京工作。或许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性格比较孤僻,再加上爷爷奶奶的溺爱,造就了王小年少不羁的性格。
王小因去网吧玩游戏,需要充游戏币,爷爷奶奶刚给的500块的零花钱不到两天就花完了,王小不好意思开口在要,就胁迫一个小女孩抢了100元钱,恰巧小女孩的母亲看到后及时报警,将王小抓获。
当时王小年仅十四岁,在北京工作的父母得知儿子犯法被抓后,在北京律师事务所请了一位知名律师,将儿子保释出来,没想到王小出来后不务正业,过一段时间辍学之后在北京的一家饭店打工
2017年,3月26日,王小受孟某(已判刑)雇佣,强行将与孟秀珍有合同纠纷的张某从朝阳区劫持到丰台区一家宾馆,逼问出张某的银行卡密码。王小等人于当月28日持张某的银行卡在取款机上取走2900元。几天后,王小等人又挟持张某在一家银行从银行卡内取走11万元,并转账28万元给孟某。
案发后,王小被人举报后,朝阳区派出所抓获了王小,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王小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在缓刑期内又采用胁迫手段迫使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律师说法】
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严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