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动态】因时而制 应运而生——《道路运输条例》修订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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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11 09:50:25 来源:中国交通新闻网 作者:蔡筱懿 日前,交通运输部起草了《道路运输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道条(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行业广泛关注与讨论。此次《道条》修订有哪些亮点?业内人士如何看待此次《道条》修订?相关各方有哪些建议?记者进行了采访。 新增103条 填补新兴领域条例空缺 现行《道条》颁布实施于2004年,十几年来,道路运输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规模快速增长,结构持续优化,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不断涌现,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显然,现行《道条》已不能完全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治理能力、满足群众更舒适便捷的出行需求成了广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从业者的迫切诉求。 不难发现,《道条(意见稿)》增加103条,共8章186条,增加条数是原条例的1.2倍有余,分别从管理层面优化行政审批与监管,填补新兴领域的条例空缺,对行业的安全管理、体制改革提出更高要求。 其中,出租汽车领域更是把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平移至条例,明确出租汽车经营包括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将汽车租赁经营纳入条例调整范围。规范性文件“升级”至“法规”,其法律层级提高了。为此,记者采访了部分出租汽车和客运公司,他们对“升级”表示赞同,也提出了对新条例的期许。“一直以来出租汽车行业对应的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在法律效应和约束力上来说,总是欠了点什么,现在上升为法规,无论是管理部门执法,还是企业发生纠纷和诉讼的时候更能有法可依。” 对于《道条(意见稿)》来说,“网络”是新鲜面孔。事实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客运平台、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势头迅猛。《道条(意见稿)》中,对此类新业态发展作出相应的规定。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这是对正规企业的极大利好,也是对正规企业的一种保护。” 网约车与巡游车一同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将其纳入《道条》,是时代所需也是必然结果。对于《道条(意见稿)》第58条提到“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我们期待新条例对城市网约车的市场边界和经营范围能进一步明确。”江西都市城际公交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勇说,“希望新条例能在拼车和异地载客方面作出更清晰的界定。” 一位业内人士也有同样的看法:“城市网约车跑城际运输,相比安全管理规范较为成熟的运输企业,其长距离运输还是有一定安全风险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简称新《客规》)出台后,正规客运企业进行定制班线运作,就能满足城际网约的需求。当然从长远来看,随着城镇化推进,城市网约车和定制客运的壁垒终将逐步打破,但现阶段显然过于超前。” 在网络货运平台方面,河南省脱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程舒秋认为:“《道条(意见稿)》说出了我们合规企业的心声。《网络货运平台暂行管理办法》在去年9月颁布,我们期待新《道条》尽快通过,有了更匹配的上位法为网络货运保驾护航,行业有了条例的支撑,更能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往更高质量和更规范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希望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机制能落实到位,进一步净化市场,优化营商环境。”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处长苏奎更关注《道条(意见稿)》中提到的“自动驾驶”,即“国家积极推进大数据、信息技术、自动驾驶等技术在道路运输领域的发展和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他建议,可以补充一些授权,让有条件的地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先行先试。 简政放权 企业期待减负前行 在《道条(意见稿)》中,“取消经营许可”“取消从业资格”“缩短审批时限”等字眼也让人眼前一亮。从《道条(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可以了解到,《道条(意见稿)》将原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等由行政许可转为备案。 “十三五”以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行政机构不断改革的主要方向和主旋律。优化行政审批管理,自然受到业内人士的赞同和欢迎。取消部分前置的许可,一方面降低了就业门槛,满足更多人群的就业需求;一方面激活了市场,让市场决定企业未来的发展和去向。 对于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由许可转为备案,许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者纷纷表示:“减少了跑腿,避免为一个事情跑好几个部门,也能节约不少成本。”运管部门工作人员则表示,下一步将加大政府部门间信息的互联互通,开发更多便民利民的备案平台,让相对人能无需预约、无需排队、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经营备案手续。 对于《道条(意见稿)》中提到的取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押运人员和装卸管理人员从业资格,成都运总集装箱运输公司董事长程伟说:“参加运输从业人员培训是有必要的,取消了部分资格证会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最大的受益者是危险品全产业链。降低成本利于企业扩大车辆规模,带动行业使用正规车辆守法运输的良好氛围,也能使道路运输的安全性得到提高,从而促进危险货物运输业的良性发展。” 汕头市粤港澳大湾区供应链研究院院长陈合茂对取消危险货物道路押运人员资格证表示赞同,“我认为对装卸管理人员还是要有门槛的,毕竟装卸是更具有专业性的一项操作,危险品的装卸方法、装卸顺序等技能还是需要规范的约束。而矛盾在于,有些培训收费是很贵的,如果政府想减轻企业的负担,建议可以减少甚至免去这方面培训的收费,但资格证不应取消。” 对于这一点,程伟有另外的看法:“许多道路运输装卸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危险品装卸的规范和监督,更多的时候需要靠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制度及操作流程去约束,靠企业管理来提升从业人员的作业水平。取消部分从业资格证是可行的。把从业资格证这方面的成本投入到行业标准化建设和公司规范运营中,把钱用在刀刃上。” 突出安全 管理如何落地是关键 优化行政审批给企业带来福音,但对于管理部门来说,简政放权后,带来的监管压力也是前所未有的,如何做到放管结合并且优化服务,落地是关键。 2019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达2516.5万人,道路客货运量分别达到130.1亿人和343.5亿吨,营运客货运力规模分别达到77.7万辆和1087.8万辆,道路客货运输量占全社会运输量比重分别约为74%和78%。面对如此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涉及环节多、开放程度高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是行业管理的重中之重。 《道条(意见稿)》中突出了安全管理,更强化了事中事后的监管,提出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其中包括在审查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时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道路运输相关从业人员安全背景核查制度、完善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入门要求,明确对危险货物实施分类许可管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管理,针对“两客一危”驾驶员开展强制性培训等。 部分地区在此前已经逐步取消了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在许多客运企业看来,一方面出于安全考虑,一方面也由于高铁等其他出行方式成为更多群众选择。新《客规》中提到新申请的一类客运班线营运线路长度不超过800公里,也意味着将这一类客运班线交给市场。业内人士建议道路客运企业要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与《道条》保持一致,甚至更为严格,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监控。此外,企业不光要关注道路运输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背景核查,还要关注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 在北京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志甫看来,不管是道路客运还是道路货运,非法营运车辆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通过互联网平台,有些非法营运车辆甚至披上合法的外衣。新《道条》应进一步明确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王志甫建议。 来源:2020.11.11 ?中国法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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