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大竹县李英律师出具的股权转让协议

2025-01-05 0
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人:李世杰,男,汉族,住四川省大竹县xx镇。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xx电话;13xxxxxxx,转让前股权比例为50%
李斌,男,汉族,家住大竹县,四川省xxxxx组。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xx电话;1xxxxxxxxx,转让前持股比例为50%

(以下简称简称甲方)
受让人:王子明,男,汉族,家住xxxxx组。身份证号码:51302919xxxxxxxxxx电话;18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两位合伙人均在四川大竹 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100%股权,现甲方拟转让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
乙方同意转让甲方A公司100%的公司股权。
鉴于公司合伙人也同意乙方转让甲方100%的公司股权。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转让全部股权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转让。
2。甲方同意出售、乙方同意购买的股权包括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附带权益和权利。股权,且上述股权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或主张。
3。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未来的债权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以100万元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100%股权。乙方同意按该价格向乙方转让股权。
2。乙方同意双方签订本合同后2013628一次性将转让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代表李斌。
第三条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者。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全面退出公司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和利润的分配。
3。甲方租用的办公楼于20136年底到期。
第四条乙方声明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也有权要求终止本协议,并向违约方要求赔偿守约方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透露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内容的内容泄露给其他第三方。文件被披露给其他第三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材料。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是一个独立条款。无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取消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第八条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四川省xx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四川黎明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见证后生效。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务实地协商解决。若双方达成一致,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及律师事务所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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