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助中小微企业抵御疫情扶持政策解读

2025-01-08 0

 

2020年农历新年前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直接影响大量企业无法正常复工开业。尤其住宿餐饮业和文化旅游业受到严重影响,该等行业又是中小微企业较集中的领域,本次疫情的持续给众多中小微企业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各级政府发挥“有形的手”调节作用,出台各类优惠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主要通过以下方面为企业提供支持(1)金融支持:积极提供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2)稳定职工队伍:对不裁员、少减员的部分企业返还一定金额的失业保险费,推迟社保缴费期限,下调部分社保缴费费率;及(3)减轻负担:减租降租、减税降费、提供补贴。

 

2020年2月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同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2月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援疫情下的中小微企业。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月8日,10余个省市发布了支援中小微企业“抗疫”的相关文件,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山东、重庆、湖南、四川、山西、海南、福建、江西、黑龙江等地,以及苏州、南京、海口、福州、济南、青岛、宁波、厦门、佛山、唐山、湖州、泰州、盐城、晋江、滨州等城市和上海的十个区。哪些企业可以适用该等扶持政策,判断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一. 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财政部于2011年6月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以及国家统计局于2017年12月颁布的《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企业属于下述情况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1. 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2. 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3. 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
  4. 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5. 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6. 交通运输业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7. 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8. 住宿业及餐饮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9. 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
  10. 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
  11.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13. 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

 

截至目前,北京、山东和宁波等地出台的疫情扶持政策明确适用上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其余各地虽未在政策中明确“中小微”企业的标准,各企业可考虑参照上述标准初步判定其是否可适用各地疫情扶持政策,同时建议积极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

 

二. 重点省市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汇总

 

 

受限于篇幅,本篇文章选取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浙江、山东、四川等主要省市,梳理支援中小微企业“抗疫”政策的主要内容。在本文末尾另附《全国主要省市及地区扶持政策全文链接汇总》,供进一步查阅。

 

序号

地域

文件名称

主要内容

施行期限

1

北京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1. 减小企业负担

(1) 停征部分行政事业型收费;

(2) 承租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减免2月份租金50%

(3)为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不超过3个月;

(4)补贴部分小微企业研发成本:不超过20万元;

2. 金融支持

(1)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20%;不抽贷、不断贷,可展期续贷

(2) 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可协商展期3至6个月

3.保障正常经营

(1)部分企业可返还失业保险费;部分企业可获3个月应缴纳社保费30%50%的补贴及提升培训补贴(1000元/人);

(2)部分招聘困难群体就业企业可申请岗位补贴、社保补贴;

(3)企业采购远程办公、法律咨询、网络销售等指定产品的,补贴不超过合同额50%(不超过20万);

至2020年底

2

上海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1. 减小中小微企业负担

(1) 减免租金: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的,先免收2个月租金;主动减租的其他企业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 延期申报纳税: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3) 部分企业可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免除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缴纳定额税款;

2. 金融支持

(1)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建立线上续贷机制;

3. 援企稳岗

(1)不裁员、少减员的部分企业,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2)社保(含医保)缴费年度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

(3)延长社保缴费期:补缴手续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4)下调2020年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

4. 有序复工复产电信运营企业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免费提供6个月以上的云上办公服务。

至疫情结束后再顺延3个月

3

广州

《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1.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

2.降低房租成本承租市和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减免2个月租金;用于经营的专业市场开办方应减免2个月商铺租金;

3.缓缴社保费申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

4. 不裁员少裁员等条件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实缴失业保险费的50%

5.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减免。

至2020年底

4

深圳

《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

1.减免物业租金租用市、区政府以及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持有物业商户,免除2个月租金。对承租市、区两级公租房、人才住房的非国有企业或家庭,免除2个月租金;

2. 延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纳社保费;

3. 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 减轻工商企业用电成本:延期缴纳期限不超过3个月;

5.免征3个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6.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的50%。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社保费的25%返还。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按照不超过其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基数的50%补贴。

至2020年底

5

浙江省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

1.为小微企业减负,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均下调10%,期限为3个月;

2. 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3.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4. 缓缴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5.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小微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6.减免房租: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小微企业,自疫情防控后的第1个月房租免收,第2、第3个月房租减半;

7.不抽贷、断贷、压贷,部分困难企业予以展期、续贷;

8.力争2020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

至2020年4月30日

6

山东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1. 金融支持

(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

(2) 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费率降低至0.08%以下;

2. 减轻负担

(1) 减征/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2)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3)缓缴社保费:最长6个月;

3. 降低成本

(1) 减免房租: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或延收租金;

(2)水电气可在疫情结束3个月内补缴;

4. 稳岗

(1)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缴失业保险费的50%;对不裁员且正常发放工资的中小企业延长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至2020年5月3日

7

四川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

1.减免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2.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续贷或展期,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下浮10%;不抽贷、断贷、压贷、罚息;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

3. 部分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4.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保费的50%返还。

至省疫情指挥部撤销

 

鉴于上述扶持政策均系应对当前紧急环境下的临时性举措,有待当地政府部门进一步细化后实施,建议各企业针对自身所在行业就所适用的相关政策与当地政府部门充分沟通,争取尽早将各项政策红利落实到位。

 

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我们坚信,只要我们举国上下万众一心,共同抗“疫”,疫情最终一定能被我们攻克。

 

 

附件:《全国主要省市及地区扶持政策全文链接汇总》

 

序号

地域

文件名称

链接

1

北京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http://www.gov.cn

/xinwen/2020-02/0

6/content_5475133.htm

 

2

上海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http://www.shang

hai.gov.cn/nw2/nw

2314/nw2319/nw1

2344/u26aw6347

8.html

3

广州

《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过程中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

http://www.gz.gov.

cn/gkmlpt/content/

5/5657/post_5657

069.html

4

深圳

《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

http://www.sz.gov.

cn/cn/xxgk/zfxxgj/t

zgg/content/post_6

723546.html

5

浙江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

https://mp.weixin.

qq.com/s/rhhC-T

JfjyI2fEda3bHR5w

6

广东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

http://www.gov.cn

/xinwen/2020-02/0

7/content_547576

0.htm

7

山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http://www.gov.cn

/xinwen/2020-02

/06/content_5475

267.htm

8

重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

http://www.gov.

c/xinwen/20200

2/05/content_54

74722.htm

9

四川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

http://www.sc.gov.

cn/zcwj/xxgk/New

T.aspx?i=202002

05213409-98994

4-00-000

10

江西

《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

http://drc.jiangxi.

gov.cn/art/2020/

2/5/art_14651_1

496115.html

11

福建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的若干措施》

https://mp.weixin.

qq.com/s/25YGkl

Mt_1muFcJI_Hbfqg

12

海南

《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

http://www.hainan.

gov.cn/hainan/szf

wj/202002/56d668

6674284e589c645

f52598f7b2b.shtml

13

河北

《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http://info.hebei.

gov.cn/hbszfxxg

k/6806024/6807

473/6806589/69

03671/index.html

14

山西

《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

http://www.shanxi.

gov.cn/yw/sxyw/20

2002/t20200206_7

63758.shtml

15

辽宁

《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

http://www.ln.gov.

cn/zfxx/zfwj/szfwj

/zfwj2011_140407

/202002/t2020020

6_3735311.html

16

吉林

《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https://mp.weixin.

qq.com/s/SbyakZ

ldL7hlNufMwLeM

yg

17

黑龙江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http://www.hlj.gov.

cn/gkml/detail.htm

l?t=2&d=386057

江浙沪主要城市政策

序号

地域

文件名称

链接

1

南京

《关于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

https://mp.weixin.

qq.com/s/HnO6_p

1QctWD8rrVNFIeHg

2

苏州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

http://www.suzhou.

gov.cn/szsrmzf/zwg

g/202002/539b3ebb

df26497396c407fb8

ee0edec.shtml

3

宁波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意见》

http://www.nftz.

gov.cn/art/2020

/2/7/art_135687

_9967981.html

上海市各区政策

序号

地域

文件名称

链接

1

静安区

《静安区出台为中小微企业减负、共抗疫情政策》

http://www.jingan.

gov.cn/xwzx/0020

07/002007002/202

00206/b8c52fd6-d

50a4d19af8021cd

cf55d2f6.html

2

浦东新区

《浦东出台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18条措施》

https://mp.weixin.

qq.com/s/4nymE

NUKjY_BL13dM3

Ol1Q

3

黄浦区

《黄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https://www.shh

uangpu.gov.cn/x

w/001005/20200

205/6280f30d-d3

764d35b3455216

68abd357.html

4

嘉定区

《重磅!嘉定出台12条新政为中小企业“雪中送炭”》

https://mp.weixin.

qq.com/s/1F9gW

lR632fc05mymlf

RQQ

5

长宁区

《长宁出台应对疫情帮扶15条,助力企业共渡难关》

http://www.shcn.

gov.cn/art/2020/

2/6/art_6988_55

4029.html

6

杨浦区

《杨浦区发布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的十条政策 着力为减轻企业负担》

http://www.cnr.

cnshanghai/tt/2

0200205/t2020

0205_5249615

53.shtml

7

宝山区

《权威发布!宝山区出台八条新政帮助中小企业减负》

http://www.shbs

q.gov.cn/shbs/r

dtj/20200206/2

28913.html

8

普陀区

《普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措施》

https://mp.weixin.

qq.com/s/zKsGa

eaOInyyD2TGvd

AXaw

9

奉贤区

《奉贤区出台十条政策降低困难企业成本,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https://mp.weixin.

qq.com/s/K23KG

dKn2fKShcEgpX

OwOw

10

青浦区

《青浦区发布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青“惠”十七条》

http://www.shqp.

gov.cn/shqp/qpy

w/20200207/625

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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