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微信公众号刷出一篇《腾讯没有梦想》的爆文之后,腾讯再一次登上热搜排行榜,这次爆出的不是腾讯没有梦想,恐怕连企业价值观都有待商榷。事情的原因起源一家自媒体“差评”,获得腾讯TOPIC领投的三千万融资,引起媒体集体声讨。
不曾想靠洗稿发家的差评竟然获得腾讯的青睐,一时间媒体一片哗然,业内KOL的口诛笔伐。短短几天内,腾讯的企业形象大打折扣,尽管进行了及时止损的处理,但仍然让用户心里蒙上了一层阴影。
腾讯投资差评为什么在网上产生这么大的反响?原因是,差评是科技新媒体领域口碑很差的一家,经常洗稿、抄袭。自媒体三表龙门阵就表示,差评是一家以洗稿起家的自媒体,毫无原创力可言,是科技圈最勤劳的搬运工。
其实,以洗稿发家的自媒体不只是差评一家,网络洗稿,抄袭成风已经屡见不鲜。无论是热播的IP小说改编的网络影视剧,还是自媒体大V洗稿的伪原创作品,这些行为称得上侵权吗?对此,笔者咨询了
北京信凯律师事务所的沙云翠律师。
沙云翠律师认为,目前法律界定模糊,维权成本过高,从法律角度来看,“洗稿”不像抄袭已有了相对明晰的界定,甚至一些法律界人士对此都看法不一。“从法律角度来看,版权保护的是内容,而不保护思想或观点。也就是说,同一个观点,换种表达方式写出来,这很难从著作权法的角度判定其为侵权。 “判断是否为原创,既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比对重合度,也可以通过第三人阅读比对,从读者角度判断相似性或雷同度。”
在沙云翠律师看来,是否
构成侵权,关键还是要看采用词语替换等方式形成的作品与原作品的差异度,引用比例过高的作品就
涉嫌侵权。如果原创者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他人剽窃、打乱顺序后,重新编写,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47条规定了
侵犯著作权的11种情形,其中包括: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洗稿”应属于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以及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
依据我国
著作权法规定,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支持原创,反对洗稿抄袭,希望被侵权者拿起法律武器,让洗稿者绳之以法。
【法外延伸】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对其表演制作录音录像出版的;
(五)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六)未经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的;
(七)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