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俄联邦交通安全法》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交通安全部门(机场、火车站、地铁和其他交通设施的安保人员)有权购买、存储和使用电击设备。
在下述情况时,可使用电击枪:1) 对抗针对交通基础设施、车辆及身处其中的雇员和公民发动的袭击;2)制止违法者对交通安全部门雇员的抵抗;3)拘捕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现行犯或行政违法者时,其试图躲藏或可能进行武装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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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交通安全部门的雇员有义务就其打算使用电击枪发出警告,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其在没有警告的情况下采取行动。还应注意的是,法律要求安保人员应以最小损害程度为限使用电击设备,如造成损害,则应第一时间为伤者提供急救。
电击枪的禁用对象仅限于孕妇,残疾人和年幼的孩子。该法未就安保人员如何分辨公民属于哪一范畴做出解释。
俄罗斯国家杜马指出,根据现行法律,电击枪的使用权已被赋予私人安保公司的安保人员,非政府安保部门的安保人员、法警、联邦邮政服务人员、警察、俄罗斯国家近卫军和其他人员。
该修正案将于3月2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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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Охранникам разрешили применять шокеры против женщин и безбилетников? https://legal.report/ohrannikam-razreshili-primenjat-shokery-protiv-zhenshhin-i-bezbiletnikov/
作者:管雪青
北京市信达立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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