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三) 招标投标的程序
202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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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的程序也即是通过招标投标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过程,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都对此进行了相关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按照这些程序步骤进行实施,而非必招项目,如果选择了以招投标的形式发包工程,建设方也应当按照这些规定进行操作,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可以无需向必招项目一样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招标代理机构目前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发包的建设工程一般都会委托社会上的专业机构进行代理。这些专业机构包括工程咨询公司、招标代理公司等等多种组织形式。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资格应当由有关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认定。根据国务院有关取消部分行政审批的决定,2018年,建设部发文废止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至此,招标代理机构已无需资质要求。投标代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是民法上规定的民事委托代理关系,招标代理机构是代理建设单位进行招标工作,代理机构的行为视为建设单位的行为。为方便行文,以下统称招标人。二、发布招标公告决定实施项目建设后,如果是采取公开招标的(必招项目原则上必须是公开招标),招标人应当通过指定媒体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对于符合邀请招标条件的,必招项目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机关批准后,可以向不少于3家的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邀请其参加本次投标。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地址、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招标文件为此阶段的重要文件,其主要包括拟建项目的具体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评标办法以及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文本。潜在投标人获取该文件后,应当根据该文件的要求仔细研究,编制相应的投标文件。三、投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对招标文件中表述不清楚、明确的部分可以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招标人应当进行答复或澄清,以便招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人的明确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此阶段,招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遗漏或错误的也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以使招标文件能全面彻底表达招标人的意愿。投标文件一定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进行装订密封,否则可能会因为形式的瑕疵导致废标。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一般是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此一时间也是当场开标的时间。投标文件的提交在理论上认为是投标人向招标人发出了要约。四、评标评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在有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作为评标的依据。初步评审主要是通过查看投标文件等方式审查各投标人的投标是否符合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是否与投标文件存在重大的偏差。其中有下列情况的,应当否决其投标:一是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有行贿行为的,以及《招投标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弄虚作假的行为的。二是低于成本价投标的。三是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规定的。四是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件的。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是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在初步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的进一步的评审、比较。评审办法一般包括两种,即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因最低投标价法越来越表现出很多的弊端,目前已不提倡采取此种方法进行评标。根据综合评估法完成评估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拟定一份“综合评估比较表”和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在书面评标报告中应当对投标人的评审情况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五、定标对于必招项目来说,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其他未中标人。中标通知书在学理上认为是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