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O助力企业科创板上市——“八亿时空”系列自由实施分析报告案例

2024-11-17 0

案件详情:

专利自由实施分析报告(又称FTO)是指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是否侵权他人的专利权进行尽职调查和发表法律意见,并作出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分析报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亿时空”)借助FTO逐步成长为液晶领域的龙头企业,并成功在科创板上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柱律师团队自2015年起至今为八亿时空提供了十几份涵盖其所有液晶产品的国内外专利自由实施分析报告,成功帮助八亿时空突破了国外液晶巨头的专利壁垒,进入液晶产品的高端市场。现对本案例的基本情况、FTO策略以及FTO报告的作用介绍如下:


一、本案例的基本情况


1. 液晶产品简介

某些物质在熔融状态或被溶剂溶解之后,尽管失去固态物质的刚性,却获得了液体的易流动性,并保留着部分晶态物质分子的各向异性有序排列,形成一种兼有晶体和液体的部分性质的中间态这种由固态向液态转化过程中存在的取向有序流体称为液晶。液晶可以广泛应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显示器、大尺寸液晶显示屏等。

2. 液晶产业背景

中国的液晶材料起步较晚,在2008年以前中国的液晶厂家主要集中于TN、STN等低端液晶领域,利润微薄;高端液晶如TFT技术等被德国的MERK、日本的DIC、日本的CHISSO等国外巨头所垄断,并且这几家国外巨头在液晶领域布局了大量的专利,形成了高端液晶领域的专利壁垒,赚取了大量高额利润;BOE、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等液晶面板企业作为液晶产品的下游产业,每年都需要高额的花费从国外巨头处购买高端液晶。

3. 高端液晶国产化的需求和痛点

中国的液晶厂家和下游液晶面板企业都需要中国国产化的高端液晶。液晶产品属于上游产品,被用来制作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屏则使用在手机、电脑、电视等终端产品上,终端产品会销往世界各地。如果液晶产品涉嫌专利侵权,那么会给液晶生产厂家、液晶面板企业、终端产品制造商带来难以想象的重大损失,因此高端液晶国产化的前提是必须突破国外巨头的专利壁垒。

4. 八亿时空高端液晶之路

自2014年起八亿时空开始进军高端液晶领域,前期全面分析了国外三大液晶巨头MERK、DIC、CHISSO在中国、美国、德国、日本等主要生产地和市场所在地的专利布局情况,基本上掌握三大巨头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后进行了全面的规避性设计,在基本保持液晶性能的前提下避开国外巨头的专利保护范围,经过数次试验测试和技术方案的调整,终于研发出了企业独有的高端液晶产品。

5. FTO助力八亿时空在科创板上市

鉴于前面提到涉嫌专利侵权对液晶生产厂家、液晶面板企业等可能带来重大损失,八亿时空为保证其高端液晶产品不涉嫌侵犯国外三大巨头的专利权,委托盈科律师事务所王柱律师团队出具十多份FTO报告,使其高端液晶产品成功进入BOE等液晶面板企业,实现了企业的飞速发展,并于2020年1月在科创板上市,逐步成长为液晶领域的龙头企业。下表为八亿时空高端液晶产量统计表:


FTO助力企业科创板上市——“八亿时空”系列自由实施分析报告案例


律师策略:

二、FTO策略 


八亿时空FTO涉及中国、美国、德国、日本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且涉及的专利数量庞大,盈科律师事务所王柱律师团队采取了如下策略:

1. 液晶产品技术方案的确定

液晶产品大部分为组合物,其中的组份、配比、一部分参数对于液晶产品的性能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确定液晶产品的技术方案是FTO报告的第一步。如液晶产品技术方案限定的范围过大,检索出来的专利会非常多,导致工作量特别大;如液晶产品技术方案限定的范围过小,会因专利漏检给客户带来风险。盈科律师通过跟八亿时空的技术人员多次沟通,确定了合适的液晶产品技术方案。

2. 地域的确定

鉴于专利的地域性特点和前面分析的液晶产业的特点,综合考虑竞争对手所在地和主要市场所在地,将地域确定为中国、美国、德国、日本。

3. 竞争对手的确定

液晶产业具有高度的垄断性,高端液晶技术基本上全部掌握在MERK、DIC、CHISSO三大巨头手里,因此在FTO中直接限定分析三大巨头的专利技术。

4. 合适的检索分析方案的确定

因液晶产品由多种组份组成、并且多种组份之间并不存在化学反应。因此一种液晶产品需要检索多种排列组成的方式,每一种方式都会检索出非常多的专利文件,如果每种排列组合都进行全面检索分析,工作量会非常的庞大。盈科律师与八亿时空多次沟通以后,制定了相应的检索方案,首先,将液晶产品的技术方案分成多种排列组合;其次,针对在检索分析日前20年就已经公开的的组份和组份组合方式予以排除;最后,针对剩余的排列组合进行检索分析。采取这种检索分析方案,在保证检索效果的前提下大大减少了工作量。

5. 相关专利的初筛

对第4步检索出来的专利文件进行初筛,第一步排除未授权、专利权终止和专利权无效的专利;第二步同族专利中只留一件专利;第三步进行专利权利要求的比对。通过以上三步进一步筛选出重点专利。

6. 重点专利技术特征比对

对重点专利先由中国律师进行专利侵权对比分析,出具在中国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法律意见。

7. 专利稳定性的分析

如果经第6步分析,认为构成专利侵权的可能性较大,那么需要对相关专利进行专利稳定性分析,分析相关专利被无效的几率。

8. 外方律师的合作

因各国的法律有所不同,对于重点专利,如果在德国、美国、日本有同族专利并且正处于有效状态的专利,委托德国、美国、日本当地的专利律师出具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意见。

9. 调整液晶产品技术方案

如果经过上述第1-8步的分析,发现仍有部分专利涉嫌较高的侵权风险。由盈科律师和公司技术人员共同商量规避性方案,即调整液晶产品的技术方案。

10.  出具结论

综合分析之后,结合德国、美国、日本当地专利律师出具的是否构成专利侵权的意见,盈科律师出具完整的FTO报告。


案件结果:

三、FTO报告的作用

1. FTO报告主要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1)在产品/技术开发立项之前或者开发的过程中;

(2)在产品/技术的开发后期或者临近产业化之前;

(3)产品进行海外生产和销售之前;

(4)融资、并购或IPO过程之前;

(5)产品或技术获得许可或受让之前。

2. FTO报告的作用主要为:

(1)帮助企业及时获知本领域研发背景和研发方向,避免重发研发;

(2)帮助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的技术方案,避免专利侵权风险;

(3)有利于避免惩罚性赔偿;

(4)为企业上市扫清障碍,有利于在科创板上市;

(5)了解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及时调整研发方向和企业专利布局。

通过八亿时空的案例可以看出,FTO是中国企业突破国外企业专利壁垒的重要工具;中国企业在向高端技术领域的突破过程中、在申请科创板IPO过程中一定要重视FTO,通过FTO避免可能的专利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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