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公益慈善事业的信托解决方案

2024-11-18 0

2023年3月,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确定了公益慈善信托作为信托三大主业的地位,对信托公司在中国式现代化、共同富裕等重大的时代命题下开展慈善信托业务、践行社会责任、回归本源定位、开启转型之路提出了更高要求。

顺应国家战略,慈善信托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自2016年《慈善法》颁布以来,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主动参与慈善信托的设立和运行,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到共同富裕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践行中。根据中国慈善联合会与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发布的《2022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2022年,以信托公司单一受托人为主的慈善信托共244单,占总单数的62.24%,财产规模为7.23亿元,占信托财产总规模的63.44%。在信托财产交付类型创新方面,信托公司参与了非上市公司股权、金融产品、艺术品、客户金融权益积分等类型的财产交付。在公益慈善领域拓展方面,信托公司在围绕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教育资助、扶贫济困等主题推出产品的同时,在文化传承和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也实现了深化和延伸。

党的二十大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它的实现有赖于市场机制的初次分配、公共服务机制的再分配与公益慈善的第三次分配之间的协调配套。慈善信托以契约的方式持续进行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由具有法定义务的受托人保障慈善信托财产的规范使用,有效统一了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助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通过慈善信托定向解决社会财富平衡分配问题,其深层次的作用值得期待。

四十余年改革开放不仅是中国社会发展生产、积累财富的过程,也是中国人坚定信念、磨砺品格、淬炼精神的过程,在发展创造中形成的精神财富会形成未来前进的指引、发挥重要的作用。基于信托工具在精神价值传承方面的优势,越来越多的委托人通过发起设立或参与慈善信托的方式,在创造了物质财富之后,参与到回馈社会、再造精神财富的过程中。

随着《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的颁行,信托行业也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国家战略、监管政策、市场供需等都已为信托公司通过慈善信托参与公益慈善事业提供了有利的发展环境,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作为慈善信托受托人,信托公司应该顺势而为,从业务定位、业务原则、资源建设、能力建设、风险管理等方面对慈善信托进行体系化安排。

践行受托责任,以主业定位体系化发展慈善信托

根据新的业务分类,信托公司需要重新审视慈善信托的定位,将认识提高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下践行社会责任的高度上。具体来说,信托公司要在过往服务于一次分配的基础上服务好三次分配,在服务于财富增值的基础上服务好财富回馈,在服务于物质财富创造的基础上服务好精神财富传承,将慈善信托放在与信托主业相匹配的地位。

重视慈善信托发展,使慈善信托为普通大众所熟悉。为使慈善信托得到充分发展,从信托公司内部来看,需要将慈善信托与善良文化传承、企业文化建设、个人素养提高有效结合,以推动共同富裕的高度进行业务价值综合评估,避免单纯以商业利益的眼光审视慈善信托业务,将使命担当具象为自我驱动;从外部环境建设来看,除了不断完善慈善信托业务监管体系、健全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和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更重要的是加大慈善信托在社会中的宣传推广力度,使普通大众认识到慈善信托也是公益慈善活动的主要工具,不断丰富人民群众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方式。

发挥信托制度优势,为慈善领域贡献信托力量。与其他公益方式相比,慈善信托的特征在于其信托逻辑。信托公司要发挥好信托制度的优势,尽职履行受托人的责任,通过严谨的信托结构设计、公正的受益人筛选、稳健的资产管理、及时的信息披露、专业的项目管理等方式,将委托人的慈善意愿真正变成可实现的信托目的。进行信托财产单独管理的慈善信托可以提高公益慈善行为的精确性与有效性,让社会体验到慈善信托实在的优点,即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有机统一的最佳工具。

建立体系化业务流程,强化慈善信托本源主业定位。信托公司推动慈善信托业务转型,应像开展资产服务信托和资产管理信托一样,因地制宜地形成体系化思维方式和业务流程,具体包括公益慈善重点领域确定、慈善信托委托人圈层挖掘、财富顾问和信托经理能力培育、公益慈善项目池储备、慈善信托结构设计、慈善项目规范管理、委托人过程感受安排、慈善信托效果评价等环节。考虑到慈善信托广泛委托人覆盖和显著的正外部性特征,展业过程中还需要格外重视委托人与受益人体验,这对信托公司的慈善信托产品设计、线上系统支持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严进行风险管理,打造可持续的慈善信托品牌。公益慈善信托既包括支付资金的公益慈善活动,也包括技术捐赠、智力投资、文化传承、文明建设、社会治理等有内涵价值的各种活动,要求信托公司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做好合规性审核和项目运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尤其是在专业性比较强的慈善项目运营过程中,信托公司还需要做好对项目执行人的监督,珍惜委托人参与慈善的爱心,保障慈善目的实现,维护受益人权益。

加强实践创新,扩大慈善信托价值边界

随着信托公司在慈善信托领域多元实践的开展,信托已逐步成为慈善领域的重要参与力量。在新业务分类的指引和鼓励下,信托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实践创新,不断提升慈善信托社会影响、推出创新模式、拓展业务场景、建设慈善共同体,更好地发挥慈善效能,精准、普遍地实现慈善目的,扩大慈善信托的价值边界。

提升慈善信托社会影响,建立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圈层。在慈善信托的业务中,委托人基于公共利益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按照委托人意愿以信托公司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公益慈善活动。因此,委托人是慈善信托的业务起点。慈善信托委托人圈层的建立,一方面能够为公益慈善领域激发“源头活水”,加强信托公司拓展慈善信托业务的主动性;另一方面能够在委托人端形成回馈社会的慈善氛围,为社会营造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外贸信托在慈善信托实践中,围绕乡村振兴、教育振兴、环境保护、爱心责任等主题建设了“星火慈善信托”的慈善信托品牌,开展了系列品牌宣传与文化营造工作;为财富顾问建立了专业的慈善信托培训体系,财富顾问像推荐资产配置策略和财富传承方案一样,主动向委托人提供精神财富配置安排;为委托人设立了专属客户权益体系,定期举办公益慈善主题论坛和小型客户沙龙活动,通过加强委托人与受托人、委托人与委托人间的沟通交流,凝聚公益慈善的同心圆。

推出创新模式,探索慈善信托多品类财产交付。在居民财富进入多元化发展阶段后,委托人通过慈善信托奉献爱心的过程中,逐步出现交付多品类信托财产的需求,例如以股权、股票、房产等非现金资产的收益贡献持续的慈善力量。因此,在以传统的现金交付慈善信托财产之外,信托公司可以在监管部门的支持下,探讨家族信托作为委托人的家族慈善信托设立、以金融产品投资收益作为信托财产交付慈善信托等多种创新模式,满足委托人与其慈善意愿相匹配的参与需求,通过慈善信托架构实现委托人精神传承、社会影响力提升及资产优化配置的多重目标。

目前的展业实践中,慈善信托财产非交易性过户是慈善信托税收和信托财产登记政策的难点。例如,有些委托人存在用所持有股票设立慈善信托的需求,希望通过资本市场增值获得的财富参与共同富裕建设。对于这些自发的公益慈善想法,信托公司应主动加以研究,积极参与探索,真正做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公益慈善目的。

拓展业务场景,为慈善信托引入优质项目资源。慈善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均需应用于公益慈善目的,这就需要受托人具备遴选优质慈善项目的专业能力,既能够为委托人偏好的受益人和项目提供信托服务,也能够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慈善信托引入项目资源,并进行针对性的信托产品和结构设计,将优质的慈善项目与委托人的慈善偏好加以衔接。2022年,外贸信托主动引入优秀公益项目“乡村青年教师社会支持公益计划”(青椒计划),基于为乡村特岗教师提供为期一年的专业、社群化、系统性培训的公益慈善目的,设立了“外贸信托——2022年度乡村振兴1号星火慈善信托”,得到了众多客户的认可,切实助力乡村振兴。

建设慈善共同体,可持续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和公益创新。在慈善信托开展过程中,信托公司应当加强与公益慈善领域各类社会组织的协同配合,为可持续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和公益创新贡献更多力量。2019年,中国外贸信托全额捐赠成立北京信诺公益基金会,开启了“慈善信托+基金会”双平台模式的公益慈善新路径的探索。一方面,中国外贸信托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具备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和较强的风险识别、预警与处置能力,可以有效提升慈善资产的配置效率与投资效益,打造公益慈善资产的“造血”功能;另一方面,信诺基金会通过精细化、专业化项目运营管理及税收优惠,可以进一步激发捐赠热情,让参与者在奉献爱心的同时提升捐赠感受。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信托公司等组织相互借鉴学习,有利于交流、探索和创新慈善经验,共同推进慈善事业向前发展。

如果说资产管理信托是信托公司为人民群众规划财富,资产服务信托是信托公司为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慈善信托就是信托公司为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提供信托解决方案。新业务分类为信托公司开展慈善信托业务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与广阔的发展空间,信托公司应以此为契机,体系展业、实践创新,为公益慈善事业贡献信托力量,助力共同富裕奋斗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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