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继母独占抚恤金,京云律师向法院起诉平分获支持!

2024-11-24 0

  近日,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代理一起共有物权分割纠纷案。起初,当事人没有把握,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很小,但是在京云律师的不懈努力下,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判决平分抚恤金。

     一、案情简介

  付大爷与王大妈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两女,长女付一(化名),次女付二(化名)。后付大爷与王大妈因夫妻关系不和离婚,付大爷于2005年另娶杨大妈为妻。
       父亲去世继母独占抚恤金,京云律师向法院起诉平分获支持!

  2021年6月,付大爷因病去世,他生前所在的单位出具《离退休人员抚恤金基数通知单》,按照一定的比例为付大爷发放了抚恤金和丧葬费。

  杨大妈认为自己患有重病,且生活困难,独占了付大爷的抚恤金。付大爷的两个女儿付一和付二认为杨大妈对付大爷未尽扶养义务且独占资源、分配抚恤金不合理。三方因此产生了严重的分歧。这场纠纷既涉及财产又涉及家庭,付一和付二想通过法律途径尽快解决。

  经过多方打听,付一和付二了解到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于是,付一和付二两姐妹来到京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风采

  京云律师耐心听取了付一和付二两姐妹对家庭关系的讲述,详细分析办案思路,制定办案策略,并接受了付一和付二两姐妹的委托。

  京云律师以维护委托人最大权益、最终解决纠纷为根本出发点,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庭审过程中,杨大妈辩称,自己对付大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患有重病、生活困难,故应当在抚恤金分配上予以照顾。

       针对杨大妈的主张,京云律师提出:

  抚恤金和丧葬费均系因被继承人死亡而产生的特殊财产,是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给付被继承人近亲属的经济补偿及精神抚慰,应当由被继承人近亲属共同享有。共有人没有约定不得分割该款项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本案中,付一、付二及杨大妈均为付大爷的近亲属,因付大爷死亡而产生的抚恤金应当由付一、付二及杨大妈共同共有。

  诉讼过程中,京云律师通过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找到了这起家庭矛盾纠纷产生的症结之所在。在京云律师的协调沟通下,当事人之间进行了多次对话交流。最终,京云律师诉讼代理意见得到法官的认可与采纳,法院判决三方平分付大爷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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