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我相信很多人会发现,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后可以申请退房,但并不是那么容易。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强行要求退房,他们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从法律角度看,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有哪些?我们将在下面和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一起了解它。一、消费者可以退房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除合同本身外,约有以下几种情况,买方可以要求退房:
1.嵌套错误太大。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商品房与设计图纸不符,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误差范围,且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法的,买受人可以与房地产经纪人核对或重新约定总价。买受人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面积误差太大。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误差,且合同未约定处理方法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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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的。预售商品房,开发商不得擅自改变规划设计。除非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和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户型、空间大小和朝向发生变化,以及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情形发生。发包人应在变更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方。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退房。买受人未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的,视为接受规划设计变更及其引起的房价变化。开发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4.商品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为合格商品房。商品房交付时主体结构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延期交货。买方可以在预售合同中约定交货时间。如果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房,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违约金。开发商逾期超过合理期限(一年以上)的,买受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开发商违约,并请求法院强制开发商退房。
6.在建工程移交。商品房预售后,开发商拟转让在建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应当将商品房建设项目转让情况书面通知商品房购买人。购房者有权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买受人未按规定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商品房建设项目的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责任。
7.法律上不可转让的商品房。商品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受人也可以请求退房:房屋产权证未依法登记的;共有项目,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仍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商品房权利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综上,补上关于消费者退房的相关内容。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允许购房者退房,但为了稳定房地产市场,他们不能随意退房。如果买方的c
(编辑:张文华 北京大瀚律师事务所 律师咨询电话:15600006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