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03318.SH)控股权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024-12-15 0
锦天城律师代表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众兴集团”)为其收购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股份”或“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3318.SH)控股权事宜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水发众兴集团于2008年2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5亿元人民币。水发众兴集团作为山东省大型投资平台企业,以聚焦民生,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主导,以投资、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立足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经营,逐步形成了城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民生工程三大领域,水务、热电、天然气利用三大业务板块,水务、节能环保、热电、燃气、环境科技五大主导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元化新格局。派思股份成立于2002年12月,位于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5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上市后,围绕天然气全产业链的相关领域进行布局,于2017年收购了雅安市华燃天然气有限责任公等三家国内燃气公司,正式开展城镇燃气业务。派思股份目前已经形成燃气装备业务、燃气运营业务和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业务三大业务板块。2018年,投资了鄂尔多斯一期110×104Nm3/d天然气液化工厂项目,通过对新能源领域的积极布局,实现了多维度协同发展。派思股份的产品远销世界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了包括美国GE公司、德国西门子、日本三菱、法国阿尔斯通等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并获得GE公司颁发的最佳新供货商和最佳供货质量奖等多项荣誉。2018年12月10日,双方达成协议,由水发众兴集团以每股12.28元的价格协议受让派思股份原控股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持有的派思股份120,950,353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总价款为人民币1,485,270,334.84元。2019年3月25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19年6月4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派思投资通过放弃部分股份表决权安排,认可水发众兴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派思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由谢冰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本次收购作为国有企业纾困民营上市公司的典型案例,是山东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实践,亦是积极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激发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活力的有效探索。本次交易将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自身优势和协同效应,水发众兴集团借助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提升企业社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打造清洁燃气电力集团奠定坚实的基础。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杨依见律师、合伙人石广利律师、合伙人裴礼镜律师、高倩律师、王阳光律师、刘千迁律师、孙佳律师等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次收购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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