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典业务培训第十二期《诉讼技巧之哲学思辨(一)》2012-05-25

2025-01-14 0

     2012年5月18日下午2:00,我所例行的业务培训会议在10楼会议室准时开始。本次培训的主讲是我所的倪军律师,绝大多数的律师及实业律师都参加了培训。

     倪军律师法律业务相当熟练,再加上其在哲学方面的深厚功底及从业经验,使得倪律师看问题具有其独特的的角度与深度。这一点对启发年轻律师的办案思路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圣典业务培训第十二期《诉讼技巧之哲学思辨(一)》2012-05-25

                                 会议主讲人:倪军律师

   本次培训会议倪律师主要以五个案例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五个安例分别为:一、蜂牛官司;二、某大企业买卖纠纷案;三、某寻衅滋事案;四、南通恒盛公司再审案;五、马鞍山1000万元股权转让案。通过这些案例,倪律师意在强调在办案的过程中,尽心尽力固然重要,但更重要是要学会思考。比如在蜂牛官司中,牛的主人将牛拴在蜂箱的附近,蜜蜂因闻到牛的味道而蛰了牛,蜜蜂的主人为了制止而将牛推入水中,最终牛的主人与蜜蜂的主人都有损失。蜜蜂的主人提出,当地人都知道一般蜜蜂都养殖在这里,而牛身上的味道一定会吸引蜜蜂,蜜蜂蛰牛导致许多蜜蜂死亡,造成了很大损失,最终法院判牛的主人败诉。当时牛主人的律师一直强调的是牛主人不知道离拴牛的地方很近就养着蜜蜂,意味着知道似乎就要承担过错,但倪律师强调其实牛的味道会吸引蜜蜂应当是蜜蜂主人相当熟悉的事实,但却并不是个普遍常识,拴牛的附近是农田,把牛拴在那里合情合理,蜜蜂的主人应当尽到自己的注意义务及提醒义务。所以应当是蜜蜂的主人赔牛的主人。在办案的过程中,不光要着眼于争论的焦点,更要跳出去思考争论的大前提是否也有可以斟酌之处。

 圣典业务培训第十二期《诉讼技巧之哲学思辨(一)》2012-05-25

                                           会议现场

    在两个小时的培训活动中,每个案例都能引起大家的充分讨论与交流,并进一步提出了更多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这对提高我所律师的业务水平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报道:朱琳    摄影:王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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