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注册资本实缴制背景下,瑕疵减资公司的股东承担抽逃出资责任的认定要件。
二、 注册资本认缴制下,难以参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将瑕疵减资认定为抽逃出资。
三、 运用《九民会纪要》追究瑕疵减资公司股东责任的适用原则。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