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近段时间,拼多多频繁登上热搜,还以负面新闻为主,可谓是舆论排行第一名。让我们一起看看拼多多最近都发生了哪些事件。
事件梳理
1、2021年1月3日,年仅23岁的拼多多新疆分部员工因加班过多而猝死。官方知乎账号于4日回答相关问题,引发部分网民谴责此言论。
2、2021年1月7日,拼多多上海本部一名员工被抬上救护车,随后官方回应该员工经医生诊断为肠痉挛,人无大碍。
3、2021年1月8日,拼多多上海本部一员工将前一天同事被抬上救护车的过程拍照并匿名发布与社交平台而被拼多多辞退。
4、2021年1月10日被辞退的员工以当事人身份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视频证明此事,称当天从谈话到赶出公司整个过程仅用30分钟,并披露上海本部对员工强制要求每月工作300小时。
5、2021年1月11日,拼多多官方回应称辞退员工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视频予以回应,称与其解约的原因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带有显著恶意的极端言论”,违反了员工手册中的相关规定。
那么,员工在社交媒体发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是否能够以员工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为由合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呢?
拼多多方面表示,公司通过与保安核查,将救护车照片发布者确定为该员工。公司还注意到,该ID号除了发布了救护车照片外,其既往发帖内容“充斥”不良“极端言论”。
拼多多表示,公司人力资源部研判该员工上述言论严重违反员工手册,且有可能其极端情绪会对其他同事造成不可知威胁,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结合拼多多员工被辞退事件,让我们共同探讨该事件背后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员工手册的法律性质
员工手册主要是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管理规范。包含企业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并涵盖企业的发展信息,是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文化与企业战略的浓缩,是企业内的“法律法规”,同时还起到了展示企业形象、传播企业文化的作用。对于企业来说,合法的员工手册可以成为企业有效管理的武器,尤其是在企业单方面解聘员工时,合法的员工手册往往会成为有力的依据之一。
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都没有关于员工手册的直接规定,严格来讲员工手册应当属于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规章制度将员工手册含括在内,所以从法律规定的角度而言,更多的是关于规章制度的规定。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如前所述,用人单位可以作为单方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不是员工手册,而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只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直接展示载体之一。其实,用人单位想依据“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非易事。
法条链接
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简要说明了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制定的条件:
制定主体合格
企业规章制度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保持一致性,应当由最高管理行政机构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制定,并以用人单位的名义颁布实施,如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就不具有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主体资格。
规章制度内容合法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已经对相应内容进行了规定的,那么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内容则应服从于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规定,不得高于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性规定。劳动法在广义上也属于民法范畴,“公序良俗和善良风俗”不仅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在劳动法中也同样适用,合理性主要指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和善良风俗”,比如某些单位规定每天上厕所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就因违反该原则而无效。
企业规章制度要公示
公示程序是企业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四个条件中最重要的一环。常见的公示方式有:用人单位直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通过内部培训的方式告知、通过直接在办公场所张贴的方式公示等……未经公示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不产生法律效力。
拼多多是否违法
如果本案经过劳动仲裁后起诉至法院,法院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定拼多多的单方解除是否合法:
案件分析
规章制度应合法有效
关于这一点,我们已经从制定主体、制定程序、内容合法合理和公示四个方面衡量,所以对于拼多多来说,以当事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享有的解除权并不是无限的,而是有“紧箍咒”进行限制的。
要有违反制度的事实
劳动者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依据,根据现行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年1月1日颁布施行)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之规定,拼多多需要举证证明当事人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根据@拼多多发布的情况说明显示,这个事实就是:当事人多次在匿名社区脉脉发布带有显著恶意的“极端言论”,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中双方约定的行为规范。
该行为是否符合严重
在本案中,当事人“多次在匿名社区脉脉发布带有显著恶意的‘极端言论’”是否达到了严重程度呢,就目前所看到的信息而言,并未达到。
第一,当事人发表“极端言论”的社区脉脉属于匿名社区,受众极其有限,而且登录用户均为匿名发言,很难讲当事人的言论直接对拼多多的公司声誉产生了伤害;
第二,在本次事件被曝光前拼多多均未对当事人的“极端言论”进行警告或者说明,本次事件发生后,拼多多通过匿名社区精准定位到员工个人,极具针对性,同时可能侵犯员工的个人隐私;
第三,当事人的“极端言论”在我看来多属于吐槽性质,如果将此认定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将严重加重劳动者的言论自由,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
第四,对于劳动者的心态而言,导致该事实发生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的,且该事实应当是与劳动者的本职工作相关的,避免“因言获罪”。
对于拼多多事件究竟有没有违法,想必各位读者已经很清楚了,在日常生活中,打工人处于弱势群体,不断的被灌输着996工作制、狼性精神、职场PUA等,实则这一切的背后都是资本的糖衣。希望更多的打工人在职场遭遇不公对待后,都能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更多热点法治事件解读,关注信之源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