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是什么
1、申请。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并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对新设定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宗地进行地籍调查。
3、权属审核。土地登记人员对抵押设定的登记内容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经审核符合登记的,在宗地原《土地登记卡》上进行注册登记。
5、颁发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土地抵押到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一般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包括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对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土地抵押到国土资源局部门办理,一般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包括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在抵押合同签订十五日内,凭抵押合同,贷款合同申请抵押登记。填写土地抵押登记申请书。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