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0年12月,因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与学术部门相关项目的建设,位于东城区南牌坊18号院的人民出版社需要整体拆迁。人民出版社作为国家批准独立核算事业法人单位,其中共有42户公房位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此项目的原本初衷是增进国家学术科研的建设,然而却因双方迟迟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而无法落实。为利于拆迁,中国社会科学院在相关领导的介入下两次发函要示人民出版社放弃拆迁房屋产权,由于此事关系到众多利益群体,人民出版社对于涉及到拆迁补偿事宜不明确。为此,2012年2月,人民出版社聘请圣运律师事务所王有银律师介入此案。
【办案掠影】
争取信息公开打开维权大门
王有银律师在与人民出版社法人代表黄先生了解案件基本情况之后,为进一步取得与此次拆迁项目的更多相关证据,王律师协助黄先生分别向立项以及规划等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之后,黄先生向北京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提交了有关此次拆迁补偿等事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于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的此次项目为中央批准,相关信息较为齐全,加上王有银律师多年在拆迁维权领域的经验,在与相关部门的回函过程中,基本掌握了关于此次集体公房拆迁的相关信息。
行政复议越挫越勇
在政府信息公开环节,王律师和委托人黄先生已占据优势,使得两人对于案件发展略有信心。紧接着,王律师协助黄先生针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函要示人民出版社放弃产权这一关键点,向北京市东城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结果正如王律师所料,区政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中国社会学院的发函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面对此次行政复议申请未遂的结果,王律师决定从国家集体公房资产处置程序,结合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寻找切入点。
行政诉讼扭转战局
王律师在得知行政复议未遂之后,认为应该转向矛头从国有资产管理角度介入,设计维权方案。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人民出版社放弃拆迁产权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此,王律师指导委托人黄先生仅仅抓住这一关键点,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再次向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行政诉讼。终于,北京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针对此次行政诉讼,给予回复,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之规定,补偿人民出版社作为产权人应享有的公平权利。此案件终于2013年年初结案。
【律师说法】
由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公务所有人保护条款不足,造成集体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数额举证困难。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因不符合时代要求已于2011年1月21日被《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取代。律师介入此类案件应当根据最新条款,针对案件特殊性,选取最合适的切入点,正中下怀,将案件情势扭转。
【温馨提示】
个案具有特殊性,请勿随意模仿,以免耽误维权时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需咨询,请拨打法律咨询热线:010-5158 1088 添加法律公益QQ:2822381466 , 292032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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