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动态】江门扬尘污染防治有新规可循——《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25-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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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建设美丽江门的行动不断升级提速,大气环境质量日益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而扬尘污染防治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市政府瞄准大气环境质量这一关键点,精准立规,于2018年5月18日出台政府规章《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其立足我市实际,科学防治扬尘污染,有不少的创新举措和亮点。
? ? 一是针对扬尘污染突出问题,从源头防治
? ? 据统计,我市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扬尘以及施工扬尘。《办法》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要做到全密闭运输,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同时,要求相关车辆依法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行驶记录仪,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助力防治扬尘。针对施工工地这一扬尘污染“大户”,《办法》对其进行全方位的约束,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扬尘污染防治职责,还细化规定了预拌混凝土、建筑物拆除、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等多方面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从源头处形成各责任主体相互监督、共同负责、“无死角”、“一条龙”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体系。
? ? 二是落实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和推动社会参与,实现防治结合
? ? 针对我市扬尘防治机制尚未健全、职责不够明晰的现状,《办法》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责任,并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规范防治要求,实现防治结合。
? ? 三是将扬尘污染违法信息纳入信用管理
? ?《办法》最大的亮点之一还在于: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处理扬尘污染单位和个人的违法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当今社会正在逐步形成“守信者路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好氛围,《办法》这一规定将大大提高扬尘污染违法成本,打通行政监管和社会约束的壁垒,将信用体系方方面面密织成网,为经济社会生态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 ? 近年来,经市法制局审查并相继出台的《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和《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及《江门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通过约束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回应市民对建设美丽江门的迫切需求,持续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切实提高侨乡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实现“天蓝、水绿、山青、城美”,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创建宜居宜业环境,建设美丽侨乡提供法律保障。
来源:2018年6月4日 中国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