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 2012年12月,盈科北京办公室郭建恒律师与席勒(中国)飞机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今后将为席勒(中国)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及建议,为公司审核各类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关谈判,为公司进行相关法律培训,协助公司进行融资等事宜,全程为公司提供综合法律服务。
席勒(中国)飞机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200万美元,是我国首家中外合资民用直升机制造公司。外方Hiller Aviation Incorporation 成立于1942年,被誉为全球直升机设计、制造鼻祖,在国际直升机领域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项目总投资5亿美元,将建设民用直升机工业园区,生产美国席勒UH-12E、UH
UH-12E、UH
项目设计年产直升飞机200架,后期建设将增大产能最终达到年产600架,年产值26亿元人民币。公司将逐步在大中华地区(包括港、澳、台地区)建立区域销售公司,直升机维修养护中心,直升机驾驶员培训中心以及航空俱乐部等。随着我国低空的逐步开放及经济的发展,未来直升机在我国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场前景非常可观。(责任编辑:张海涛)